版权登记说明
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。作品实行自愿登记。作品无论是否登记,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。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,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。
作品登记机关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。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、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。
版权登记材料
1、计算机软件作品登记所需材料:
①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;② 软件的鉴别材料,包括源程序和文档;
③ 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;
④ 委托版权事务中心进行软件登记代理的书面委托书。
2、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:
① 作者和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;② 作品登记表;
③ 作品登记申请书;
④ 作品创作说明书(说明创作构思、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);
⑤ 权利保证书;
⑥ 清晰的作品2份(复印件1份、彩色稿1),作者签字;
⑦ 委托书;
⑧ 著作权归属证明(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,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)。
版权登记流程
1、填写申请表
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网站上,首先进行用户注册,然后用户登陆,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,确认、提交并打印。2、提交申请文件
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。申请文件包括: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、软件的鉴别材料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。3、缴纳申请费
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,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,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。4、登记机构受理申请
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,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,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。5、补正程序(非必须程序)
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,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,逾期不补正的,申请将被视为撤回;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,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。6、获得登记证书
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,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。如需邮递的,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。